虽然他只靠一条腿支撑,但站得稳、站得直;虽然他深受伤残困扰,但活得开心、活得踏实,谱写了朴实而丰富的人生。
年过五旬的小学教师李祖清,仅凭拐杖单脚“跳”着行走,在灌阳县洞井瑶族乡野猪殿村山岭教学点执教37年,送教行程达4万多公里,被当地群众称为“拐杖教师”。
李祖清出生在野猪殿村杉木岭,1974年他被推荐就读桂林民族师范学校,4年后毕业回到洞井瑶族乡,在大竹源岔路口教学点任教,负责教10多名不同年级的学生。由于教学成绩突出,李祖清被调回野猪殿村小学任校长,一年后,他又毅然辞去校长职务,专职从事教学工作。
此后的教学生涯中,从保良小学到代门底教学点,从龙木干坪教学点到架枧坪教学点,李祖清几乎“教”遍了野猪殿村的每一个教学点。
为了就近照顾学生的生活起居,李祖清三次搬家。代门底教学点是距野猪殿村最远的一个教学点,离家15公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校舍十分简陋,没有人愿意去教,且全校15个学生分5个年级,是典型的多级复式班。李祖清一个人支撑起全部的教学任务。每天早上、中午,李祖清一边生火煮饭,一边批改作业,天天如此。
1981年4月,班上一名学生几天没有到校上课,为此李祖清和一名老师前往5公里外的学生家里探访。回来的路上,李祖清的右脚被毒蛇咬伤。命虽保住了,但因中毒太深,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治疗,25岁的帅气小伙子一下子成了残疾人。
按工伤处理,李祖清本可以病退或离岗休息。但他强忍病痛坚持上课。“只有看到自己站在讲台上,才感觉到自己活着的价值。”李祖清说。于是,他拄着拐杖,坚持回到了野猪殿任教。
由于腿脚不便,李祖清在黑板上写字要用小凳子垫,时间久了,黑板前的地面被拐杖“撑”出一个深坑,而教室的地面也满是拐杖印迹。
20多年的拐杖任教生涯,7300多个日日夜夜,李祖清以惊人的毅力,一边艰难地上课,一边四处寻医找药,盼望自己的残腿能够痊愈。但事与愿违,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边远教学点任教,他的残腿自膝盖以下的小腿骨全部坏死,必须截肢。李祖清去柳州安装假肢,丢掉了伴随自己20余年的拐杖。
教育部门考虑他年纪大,行动不便,决定再次将他调到山外学校工作。但李祖清却说:“我实在离不开山里的孩子们。”
他在野猪殿任教的几十年里,野猪殿有了高中生、大学生,还破天荒地出了研究生。他的学生有的进城在小学、中学、大学当了教师,有的成了商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还有的回到野猪殿,带领村民创业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