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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征意见引争议 微店售卖自制饼干 也要食品经营许可?
2015-08-21 03:17:15
 

  本报讯(记者 陈玺撼)淘宝网上农家自己包装并售卖的糯米糕、微店店主在厨房里做出来卖的盒装手指饼干、只接订单和配送而自己不生产加工食品的“饿了吗”……这些五花八门的新兴食品经营业态,即将走出监管真空地带。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明确,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否则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这项很有可能在近期落地的新规,让不少相关经营者“吓”出一身冷汗,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申办过任何食品经营许可。

  如果《办法》落地,意味着上述网络食品的经营者有可能属于未经许可经营。不过由于《办法》可能要进行完善、尚未施行,一些新兴业态是否要办许可还很难说。

  上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举了一个微店的例子,即使是在立法机构和监管部门内部也有争议,有人认为微店对应的消费者有相对的局限性,并不像“饿了吗”、“淘宝”这样的平台针对的是不特定的公共人群,所以微店上买卖食品的行为,更像是构成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而不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

  至于“饿了吗”、“淘宝”这样的平台,大多数人的观点比较统一:虽然其本身不生产加工食品,但毕竟提供了网络平台,是食品销售实际发生的地方,应当取得相关许可。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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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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