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投资两万余元,统一为全院公务用车安装行车记录仪。
区检察院制定严格的管理使用制度,要求所有车辆打火启动必须开启行车记录仪,全程记录行车轨迹和车辆前方路面等情况。下一步,该院技术科将通过行车记录仪,定期对公务用车行驶的影像、声音、时间进行筛查,了解每辆公务用车的行驶位置、轨迹及时间。此举不仅能有效监管公务用车的运行、安全情况,还能有效杜绝违章行驶、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的安全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