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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建立“两严一降”工作约谈制度
2015-08-21 01:16:56
 

  本报讯近日,《南明区乡(社区)履行“两严一降”工作职责约谈制度》出台。根据约谈制度,各乡(社区)“两严一降”工作出现8种情况,书记、乡长(主任)、分管领导和派出所所长将被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约谈。

  8种情况为:年度“两严一降”工作被省、市作为问题提出,且治安问题较多;按照《南明区“两严一降”工作责任查究办法(试行)规定》,被予以黄牌警告的;连续2个月刑事发案同比下降低于10%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和排查出的治安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被限期整改后,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力的;年度群众安全感低于区综治委下达的当年保证目标的;未完成年度“两严一降”目标的;经区综治委研究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约谈内容主要是剖析问题、分析原因、责令整改。根据《制度》,全年被约谈一次的乡(社区),将扣除年终目标考核分2分;被约谈2次至3次,扣目标考核分4分至6分,并扣除该乡(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10%的年度考核奖;被约谈4次及以上的,该乡(社区)全年“两严一降”工作一票否决,并扣除该乡(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100%的年度考核奖。(本报通讯员 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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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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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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