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蔡珍贵 朱煊姝)缴纳了300元购车意向金,不想却退不回来,这让石狮的杨先生有些想不通。18日,杨先生打进12315热线述说自己的遭遇。
7月中旬,杨先生在石狮市区一家4S店看中了一款轿车。销售员告诉他,该款车暂时没货,建议先交300元意向金,签一份购车意向书。杨先生表示同意。
经过几天考虑,杨先生决定不购买该款车,于是来到这家4S店,向销售人员提出了退款要求。可销售人员称杨先生不买车就是违反了约定,要扣留意向金。双方争执不下,杨先生只好拨打12315求助。经工商人员介入,商家最终将300元退还给杨先生。
执法人员指出,购车意向金不是定金,也不是预付款,商家无权扣押,应如数退还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