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旻 通讯员 王光忠 黄峰)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估组来到闽侯县检察院,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
闽侯县检察院是我省接受最高检评估的四个基层院之一。根据部署,最高检7月中旬至9月底对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闽侯县检察院是最高检评估组在我省开展抽样评估的第四站,也是最后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