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稳增长激励力度,《意见》推出4项政策:
鼓励骨干企业提速增效。对年度销售额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的企业,以及营业收入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行业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专项补助;
鼓励中小企业升级提档。对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额以上入户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支持引进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对新设立或从长春域外迁入的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经市政府审核认定后,比照长春市引进人才的现行政策给予一定奖励;
支持服务业企业集聚发展。对新入驻特色街区、文化创意园区、创新创业中心和服务业集聚区内的企业(或商户),采取事后补贴方式,分别给予连续2年每月20元/平方米或30元/平方米的房屋租赁补贴,每个企业(或商户)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点评:企业兴则产业兴,产业强则
经济稳。《意见》紧扣当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主题,破解企业资金瓶颈,是长春市对服务业企业进行政策引导、财力支持的一次创新。
骨干企业是服务业企业“金字塔”的“塔尖”,提了速、增了效的骨干企业,其龙头带动作用将更加突出,带动中小企业爬坡过坎。升级提档后的中小企业,让“金字塔”基座更加坚实。大中小企业顺梯登高,不断跃上新台阶,引领“企业方阵”呈现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低到高的持续上升态势,开创服务业发展新境界,助力长春经济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