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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慈善灯塔”
2015-08-18 03:56:04
 

  ■吟之

  灾难面前,伸出援手。从2008年汶川地震,到四川雅安地震、云南鲁甸地震以及马航MH370失联事件等等,许多慈善人物、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在灾难面前的所作所为,受到社会赞誉。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上海第四聋哑学校退休教师沈翠英,拍卖自己的住房,拍得金额450万元建造尚慈翠英小学,被网友誉为“最牛退休女教师”。后来,沈翠英成立聚爱公司,业务就是在上海推广都江堰特色农副产品。

  歌手韩红发起“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她在汶川地震发生后亲自组建队伍到灾区救援。这支队伍越来越壮大、也越做越专业,最终发展成为正规的慈善公益组织。

  还有一家凉茶企业,为雅安地震灾区捐赠1亿元,成为此次灾难中捐款最多的企业。

  这些组织或是个人,在灾难发生的时刻,实实在在作出了不凡贡献,它们的这些行为,犹如一座又一座“慈善灯塔”。

  每一座“慈善灯塔”,都有着它重要的作用——它恒定而可持续的存在,照亮着未来、指引着方向,这本身就是一种慈善最核心的价值之一。

  如今,灾难再度来临,吞没人们的生命,夺走我们的幸福。我们期望社会组织对灾难提供专业服务,期望爱心市民和慈善企业捐款捐物,量力而为的同时,尽各自最大努力。我们也希望得到一种慈善范式,探索灾难面前政府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以及志愿者个人与各大机构之间的合作模式,最大程度发挥合力。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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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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