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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地税推行“阳光决策”
2015-08-14 06:54:55
 

  5月下旬,合浦县地税局推行群众代表参与监督重大事项制度,同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县地税系统干部职工中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参与监督重大事项的10名群众代表。

  该制度明确了群众代表参与重大事项的范围为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包括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减免税及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规定了群众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产生的办法、责任与义务等。按制度规定,此次选举产生的10名群众代表是由该局各中心分局(股室)按1:2比例民主推荐,报该局监察室、人事股审核后,再由该局党组批准并公示的,群众代表任期2年。在此基础上,每次该局召开重大事项会议前,由监察室负责组织人事股、办公室负责人抽签,2名群众代表当场监督,从10名群众代表中随机抽取1-2名代表参加会议,抽签过程、结果由监察室监督并做好记录。该制度是合浦地税局成立以来针对内部监督所作出的一次大胆革新,“打开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仅真正实现了内部监督“无死角”,同时有利于重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截至目前,该制度执行两个月以来,运转正常,收效良好,受到干部职工的认可与赞赏。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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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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