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李景平实习记者王璟太原报道山西省环保厅日前通报的今年第二季度重点企业超标情况显示,有8家企业严重超标排放,11家企业连续超标排放。
据了解,山西第二季度共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26家,超标排放口57个。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20家,51个废气排放口超标;废水超标排放企业两家,两个废水排放口超标;4家污水处理厂4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据统计,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介休市茂胜热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部分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5倍以上。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连续超标排放。
其中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多个季度超标排放,已被山西省环保厅挂牌督办,目前尚未完成整改。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续3个季度超标排放。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三热电厂、山西福润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大同市新荣区污水处理厂等9家企业连续两个季度超标排放。
山西省环保厅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名单公布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超标企业进行了处罚和采取了限制措施。各市环保局分别对辖区内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并将处罚信息汇总后交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作为实施“绿色信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