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诉讼保全作为法律文书生效前的一种强制措施,日益成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但长期以来,为申请诉讼保全提供合格的担保财产一直是困扰申请人的难题。近日,南宁市西乡塘法院首次接受申请人提供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单,将非银行机构的第三方担保引入并作为案件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财产,这也是西乡塘法院首次接受非银行机构的信用担保。
作为引入该机制的首批案件,该院共受理的南宁某公司、叶燕术等当事人申请的以保单作为担保财产的3件诉讼保全案件,既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又降低了法院的风险,同时也减少了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实现了多方共赢。
作为新的保全担保形式,保险担保与传统担保相比,具有保险机构实力雄厚、赔偿能力强,保险机构信誉良好、运作规范,以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供担保、无需申请人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有利于案件审理和当事人利益保护等优势。因此,该院今后将继续引用该机制。(吴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