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通讯员/李如玲)全国多地电梯意外事故频发,引发社会对电梯安全广泛关注。记者近日从广西保监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仅有533台电梯投保了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不足1%,与广东等发达省份70%以上的投保率差距巨大。
据了解,目前我区电梯总量已超过6.7万台,且正以近20%的增速递增。电梯的使用年限一般超过15年就属于老旧电梯,进入电梯故障的高发期,随着电梯使用年限的不断增加,若不注重定期维护、保养等问题,未来我区电梯出现风险概率将愈加增大。针对这一问题,2014年底,我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正式开始试点,明确了2015年底前实现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率达80%以上的目标。
据悉,目前我区推广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在公众聚集场所及企事业、写字楼每台电梯的保费分为500元和1000元两档,保障程度分别为: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为300万元和600万元;居民小区的生活电梯保费分为150元和300元两档,保障程度与公众聚集场所及企事业、写字楼的电梯一致。试点全面启动半年来,电梯使用管理方的投保意愿不强。有关专家呼吁,电梯业主或管理者应及时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同时也促使保险公司加强对电梯安全状况检查,将潜在隐患消灭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