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8月5日电(记者周勉)为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擅自“戴高帽”的现象十分普遍。近日,湖南省益阳市一个体经营户就因标榜自己的产品为“亚洲第一品牌”而收到当地工商局的罚单。
益阳市资阳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近日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长春镇个体工商户庄某为扩大产品销路,在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产品包装盒上,宣称自己的产品是“亚洲第一品牌”。
经查实,当事人庄某于今年4月份委托某印刷企业印制了1000个有“亚洲第一品牌”字样的产品包装盒,执法人员质询当事人“亚洲第一品牌”是谁授予的、授予的依据是什么,庄某不能提供任何依据证明其真实性。庄某承认,这样做是为了让消费者相信其产品是市场上最好的。
执法人员介绍,庄某在抬高自己的同时,客观上贬低了其他同业经营者的商品及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禁止使用“最高级”“最佳”这类绝对化用语的有关规定。目前,资阳区工商分局已依法责令庄某停止发布、公开更正上述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