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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派出所“安家”规范基层执法
2015-07-31 12:38:58
 

  本报南昌讯(江西日报记者蔡颖辉)7月27日,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侦监科的检察官和往常一样,来到西湖派出所的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对该所近期办理的案子进行了一番梳理,对派出所立案、侦查等进行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据悉,西湖区检察院借鉴外省经验,在全省首推检察官监督办公室。目前,该区已在13个派出所试点,成效初显,这一做法今后有望在南昌市逐步完善推广。

  “这是一种司法创新,最初的想法就是要让检察官接地气,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监督。”西湖区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起,西湖区检察院陆续在辖区内13个派出所设立了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因为现在一线派出所新人较多,不同程度存在证据意识薄弱及办案不规范问题,所以由检察机关来引导侦察,有利于规范派出所一线执法。面对一些复杂疑难有争议的案件,公安机关不好自说自话,那么由检察机关作为第三方介入,监督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有利于促进当事人认同处理结果,达到及时缓解警民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效果。

  400元还是1500元? 立案标准统一了

  “我们有个原则,驻所检察官遵循参与而不干预、引导而不主导的原则。”西湖区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李红华介绍,检察官到挂点的派出所要查阅案件台账,查阅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询问承办人,监督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案件及可能涉嫌犯罪的治安案件。

  今年5月,检察官在挂点走访中发现,某派出所对一起涉案金额偏低的盗窃治安案件予以刑事立案,经派驻检察官审查核实后,发现这个案子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因此,检察官开展撤案监督,依法发出要求说明撤案理由通知书,派出所对该案做了撤案处理。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1500元,但部分派出所400元以上就立案,我们入驻派出所后,发现这种问题并非个例。”李红卫说,以前因为没有这个机制,检查往往流于形式。现在有了派驻检察官,可以检查力度明显加大。

  针对部分派出所办理盗窃案件中所适用的刑事立案标准不一问题,在南昌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该区检察院及时向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通报,引起其高度重视。南昌市还专门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工作会议,及时纠正了这一问题。现在,南昌各派出所都已明确,将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标准立案。

  电动车丢了不立案? 检察官来督导

  “虽然被人监督,但对派出所来说更多的还是受益。”西湖派出所所长彭战红说,一线民警人数远远多于检察官侦监科的人数,过去可能不相识,很多交流不直接。检察官驻守机制建立后,所有的侦察员都跟这个检察官熟悉了,就用不着通过所领导或者法制部门转达意见,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对接。

  检察官入驻派出所后,对市民来说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小案子的破案率提高了。

  以往市民失窃电动车或自行车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做了报案笔录之后不一定会立案。因为如果要立案,每件报案必须请物价部门评估案值,民警的工作量非常大,所以部分民警采取的是破案后再立案,不破案就不立案的办法。检察官入驻派出所以后,检察官每个月都督导民警,该估价的就估价,达到立案标准的就必须立案。

  “现在因为电子化、信息化,我们每天都有通报,要求每个案子民警必须回访取证。原来不破不立,现在有检察官监督,达到标准就要立案,不能再随意了。而立案后对民警的压力很大,比如民警辖区内发生一百起案子,一年才破一起,你这个派出所所长怎么当的、这个治安民警怎么当的,这肯定有压力。”彭战红说,在这种压力下,民警的注意力都盯着本辖区的小案子,力求破案率上升。“我们辖区内小案件侦破率比以往提高5个百分点,辖区群众的安全指数也上升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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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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