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湖北省发改委下达文件,批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原卫生监督局业务综合楼项目建筑规模1800平方米,计划投资28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专项资金220万元,自筹资金60万元。
同年11月建始县发改局下达了该项目上述规模的投资计划。但是,2013年7月8日,建始县发改局在向县卫生局下达的卫生监督局业务综合楼基建计划中,该大楼总建筑面积变成了9347.07平方米(含原县卫生局、计生局办公楼等),总投资2353.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20万元,自筹资金2133.64万元。
之后,建始县住建局和规划局先后为该项目核发相关许可证。2014年1月该项目正式开工,并于同年6月完成大楼主体工程。
湖北纪委强调,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特别是违反政策加重群众负担的,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不仅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