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有成)为了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要求。通榆县委积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者的作用,在保证权力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正常运行、有效防止权力蜕变和滥用、打造良好政治生态上下功夫,在全县建立起权力运行大监督工作格局。
通榆县委按照“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大监督工作理念,将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和成员全部纳为监督对象。对涉及重要工作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全局性决策行为;各级行政部门涉及行政处罚权力、行政审批权力、行政强制权力、行政征收权力及行政执法行为;各类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具体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明确了同级监督、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八个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对监督程序、监督环节进行了严格细化界定。完善制定了领导小组例会、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汇总、事项协同合作、结果运用落实、责任督查追究六项监督制度。
目前,全县各监督主体都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监督对象都已厘清了各自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县建立权力运行大监督格局工作正有条不紊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