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7月24日电(记者朱薇、朱瑞卿)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去年开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法院自行拘留1744人,公安机关协助拘留676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处处长肖淘介绍,本次行动集中打击一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历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案件均应纳入本次活动范围。行动开展过程中,全市法院充分运用强制措施促进执行兑现。对符合拘留条件的案件,及时采取拘留措施;对符合追刑标准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震慑“老赖”。
肖淘表示,对不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坚持全部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符合失信被执行人条件的,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并将按照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拓宽对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措施的范围,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乘坐飞机、豪华客轮和动车等消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