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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朝代斤两最足
2015-07-16 14:09:28
 

明代戥秤,砣底铭文为“万历年造”,最大秤量60两。

秦始皇和二世诏一斤铜权,重250克。

明建文元年应天府造铸铜砣

南北朝时期敦煌壁画中的

  杆秤称鸽场景

唐代敦煌壁画中用天平称鸽

元代山西广胜寺壁画中的执官秤称鱼图

秦始皇诏

  一斤铜权

  倪方六

  炎炎夏日,街头小贩瓜果摊又开始活跃起来,但短斤少两令人讨厌。说到短斤少两,人们自然会想到“度量衡”的概念,“度”表示长短,“量”代表体积,“衡”就是重量。在中国古代,由于各个朝代不同的斤重标准,“衡制”也各不相同。先秦时1斤仅为现代半斤,南北朝为多取于民又成倍地加大斤重;如果论标准斤重的分量,则以唐代最足,但中唐后开始“短斤少两”……

  先秦1斤仅为现代半斤

  《汉书》:周初“黄金方寸而重一斤”

  “斤”,是中国衡制中最为古老、使用最广的重量单位之一,虽然现代推行公斤制,但民间在交易中,仍习惯用斤,俗称“市斤”。

  现代1斤相当0.5公斤,为500克。那么古代1斤有多重?不同朝代、不同时期均不一样。从中国衡制发展史来看,中国早期斤重标准远少于现代。可以考证的最早的1斤约为147.5克。这一结论,源自《汉书·食物志》的记载:“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姜太公为周朝建立了九府流通财币的办法,规定黄金一寸见方为一斤重。

  “黄金方寸而重一斤”是西周时期的计重标准,西周时的一寸有多长?民国计量专家吴承洛据清吴大澂所藏“玉璧度尺”认为,应是1.97厘米。据此推算,西周1立方寸黄金的体积为7.645立方厘米,乘以黄金的相对密度19.3克,便可以知道西周时一斤为147.5克。19.7厘米为周代“小尺”的标准长度,后来还有“大尺”,相应地一斤的重量也随之增加。

  用黄金的比重来确定1斤重量的标准,在较富裕的齐国和盛产黄金的楚国等地广泛使用。而在产黑黍的地区,则流行一种“黄钟定衡法”,以古黄钟一龠所容的120粒黍之重为半两,约为7.8克,这样以16两为1斤算起来,一斤约为250克,相当于现代半斤。

  “一斤为250克”,是春秋战国多国使用的斤重标准。如北方的燕国,其1斤也接近250克,河北易县燕下都战国墓出土的8件金饰,根据背面斤两铭文,每斤合248.4克。

  根据尺寸换算而来的斤重,随长度的变化而有差异,加上有的诸侯国用“黄金比重法”,有的则行“黄钟定衡法”,也造成了斤重的不同。中东部齐、楚等国的1斤少于250克,而中西部的秦、晋等国的1斤多于250克。

  正因为度量衡的混乱,标准不一,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首先统一了度量衡。

  南北朝时北魏铁权1斤约合593克

  《左传正义》:“周隋斗秤,于古三而为一”

  俗话说“半斤八两”,喻指双方不相上下。这原是形容计量方法中的“十六两制”,即1斤等于16两,半斤自然就是8两。十六两制是中国古代传统的衡制,除了十六两制外,还有一些不同的计算方式,如“十八两制”,即18两为1斤,据《隋书·律历志》,南朝“齐以古秤一斤八两为一斤”。

  还有“二十四两制”,以24两为1斤。二十四两制一般用于黄金的称量,而十六两制用于一般物品。二十四两的单位不是使用斤、两,而是镒、钅斤,“镒”与“斤”同级,重量基本一样,汉代时为了统一,称黄金时的镒也改为斤。

  秦汉时期,标准1斤的重量基本上在250克上下。西汉末王莽新朝恢复古制,在度量衡方面也建立了一套新的度量衡系统,并监制了一批标准器。但考古中发现,王莽新朝的1斤少于250克,而专家对现存王莽时所颁标准量器铜嘉量的实测,也验证了这一发现:1斤约226.7克,比先秦少了20多克。考古中还发现一个现象,王莽时的权衡重量并不统一,不少出土权衡的1斤重都多于226.7克。如甘肃定西称钩驿出土的铭文铜石权,平均每斤重249.6克。为何又会有这种现象?分析认为,这是官府收实物税赋时所用的“入之以大”的衡器。

  从考古发现来看,从魏晋到隋,越往后1斤的重量越大,如三国时蜀汉的景耀四年铜弩机,铭文称“重三斤十二两”,实重为1475克,每斤重达393.3克。而北朝的魏、齐两国,斤重则超过王莽新朝斤重的两倍,现存北魏铁权有的1斤为515.5克,有的则重达593克。到北周时,1斤重比王莽时增加了3倍,相当于680克。此即隋唐学者孔颖达《左传正义》中所谓:“魏齐斗秤,于古二而为一;周隋斗秤,于古三而为一。”

  这种“长斤多两”其实比“短斤少两”更不公平。有一种观点即称,这与官府征收租赋时加大斤重的分量以多取于民有关。

  隋唐时期标准1斤重达680克

  《唐会要》:“每斤小较一两八铢一分六黍”

  古代标准斤重分量最足的时期是隋唐,从考古发现来看,隋唐时期的标准1斤相当于680克,1两42.5克,为秦汉时的2.72倍,是现代市斤的1.36倍。但在中唐以后,开始“短斤少两”了。据《唐会要》记载,大历十年(公元775年)唐朝廷曾进行了一次全国度量衡大检查,发现长安两市所用的秤,“每斤小较一两八铢一分六黍。”1斤只有l4.66两,斤重只有官颁标准的9l.625%,约为623.05克。

  当然,这种短斤少两是对“卖出”而言。与此相反的是,“买入”则出现加大斤重的现象。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穆宗李恒即位后,“两镇用兵,帑藏空虚,禁中起百尺楼,费不可胜计”,盐铁使王播对茶农进行疯狂的掠夺,将“天下茶,加斤至二十两”。这也是“二十两制”的开始。

  这种现象也同样出现在宋朝,北宋初的标准斤重为680克,到末期为640克一斤,到南宋时仅为600克一斤。宋代斤重的变化,在市场交易中最为明显,遂有“官秤”与“市秤”的区别。最后官府在财政结算时也使用变轻了的“市秤”,这种“短斤少两”逐渐被社会接受,明清时期的1斤标准重600克即是受此影响。

  明清一斤的标准值基本上为600克,清末时“黄金比重法”被放弃,改用一立方纯水之重为权衡比率,即“权水轻重法”,并制作了标准器。但现代测量发现,清末的一斤并不足600克,为接近值598.8克。

  用水的比重为重量标准,此概念早在汉代已有,《汉书·礼仪志》即有“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的说法。到北宋时,这一概念被具体运用,据《宋会要》记载,当时的乐律学家李照发明了一种“乐秤”,此秤即以“一合之水重一两,一升之水重一升(斤),一斗之水重一秤”。

  历朝历代均严惩“短斤短两”

  《睡虎地秦墓竹简》:“斤不正,三朱以上”则罚一盾牌

  据《汉书·律历志》记载,早期斤重的单位主要有铢、两、斤、钧、石。那么,古代称量物品都用什么工具?秦汉以前主要是使用砝码,用相当于现代天平的等臂权衡器来称量物重。到东汉以后,才出现了不等臂的杆秤,即使用秤砣。

  相对来说,天平比较准确,西汉时贵重金属的计量已可以精确到0.16克,即四分之一铢。而杆秤准确度低于天平,但由于制作简单,使用方便,所以很快流行。到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杆秤被广泛使用,天平退位,出现了较为精准的小型杆秤,即“戥秤”。此后,戥秤“便成为中国古代称金银、药材等贵重物品的专用工具。

  然而,在衡器发明的同时,在杆秤等衡器上做手脚也成为一种伴生的市场现象。古人为维护交易公平,历代都曾严打短斤少两行为。在尚谈不上市场经济的周朝,短斤少两现象已成市场一弊。据《周礼》记载,当时市场已设有主管度量等工具的“司市”,以处理交易时发生的度量上的纠纷。具体由“质人”执行:“同其度量,壹其淳制,巡而考之。”

  先秦时,秦国对短斤少两出台了具体处罚办法,据《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斤不正,三朱以上”、“黄金衡羸不正,半朱以上”,则“赀各一盾”。意思是说,如果斤两不准,误差在3铢,即1/8两以上,罚一盾牌;如果称量黄金这样的贵重金属,误差在半铢,相当于0.3克多以上,罚一盾牌。

  在度量衡的管理上,以唐代的制度最为完善。唐律规定,每年八月要到主管机构太府寺平校度量衡器,不在京的到所在州县官平校。平校后加盖印署,始准使用。如校斛斗秤度不平杖七十;私作斛斗秤度不平笞五十,因有增减者按盗贼论处,校平而未经官印者笞四十。

  据《新唐书·柳仲郢传》记载,柳仲郢当京兆尹时,“置权量于东西市,使贸易用之,禁私制者。”这相当于现代农贸市场所设的“公平秤”。

  声明:“一方钩沉”栏目文章系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先生供本报专稿,摘转请务必与作者本人联系。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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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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