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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改造和增项不得超预算10%
2015-07-16 08:49:24
 

  本报讯(记者 万红 见习记者 魏薇 通讯员陈云奎)4月20日,市消协联合市家居商会在装修旺季开展了家装主题投诉活动。昨天,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活动期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近200件,受理消费者投诉23件,办结15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水电改造、施工增项、广告宣传等方面。

  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水电改造收费价格不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装修前工作人员对水电路改造不做预算或低报预算,现场施工时也未告知水电路改造工程量,消费者只能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费用;二是混淆“装修套餐”与“装修大包”,工作人员介绍时只讲套餐内所包括的项目,忽略该项目存在的相关限制和条件,导致消费者产生多种增项;三是合同预算低报价、高增项,部分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前,故意在预算中省略必要项,降低装修报价,待施工过程中,以预算中未做设计为由,收取消费者增项费用;四是夸大的广告宣传,部分企业在广告中作出多项优惠宣传,如交定金送电器等,但消费者签订合同后,企业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广告活动内容。

  “消费者反映的大部分问题,是由于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造成的。”该工作人员表示,今后市消协将进一步推广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在新版装修合同中,水电路改造和增项不得超过预算的10%。同时,还制定了本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经营服务行为规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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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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