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焕义记者马云霄)记者从省物价监管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接到价格投诉咨询举报693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38%。排名前十位的分别是房地产价格及物业费、交通运输价格、社会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商品零售价格、医药价格、其他商品价格、机关收费、资源价格、邮政通信资费,其中房地产价格及物业收费,1613件,占23.27%,居举报首位。
安达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接到某小区业主投诉,为该小区服务的某物业服务公司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收取了车辆通行卡费,认为收费过高不合理。经调查核实,该物业服务公司在未召集业主代表协商同意的前提下,擅自收取了车辆通行卡费。经调查核实后,核算其高于成本价格,责令该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退还多收取的费用。该物业服务公司积极退款,并向业主承认错误,业主代表对处理结果满意。鸡西市红钰家园居民反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居民收取燃气安装费。经调查核实,在居民办理入住时,向居民收取燃气初装费用。按照国家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实行一套一标,价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燃气安装费应打入工程造价中。该公司违反了价格政策,与该公司经理进行多次约谈,立即停止收取此项费用,并退还了多收的不合理费用。下一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举报热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加强价格监督,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