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雍)7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江西省财政近日下拨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资金2.2亿元。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资金除继续用于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外,重点用于上述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学校倾斜,集中力量用于最突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