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海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7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充意见》,不仅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的适用范围有所扩大,而且进一步简化了申请使用条件。
补充意见提出,所有依法参保缴费、未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4.5%以内的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计算企业未裁员或裁员率时,应扣除企业职工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对符合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实行先支后补、据实列支、总额控制,用于补助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③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