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雍)7月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省财政近日下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3.69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3.8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日常维修改造和抗震加固,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等。
据了解,该部分资金将优先安排办学条件较差的大班额较严重的学校,初中学生数超过3000人、小学超过2000人的学校不得安排,资金安排每所学校不得高于200万元,最少不得低于30万元。资金只能用于校舍建设,不能用于人员经费及偿还债务。各地要按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安排校安工程规划内抗震设防不达标校舍的抗震加固,D级危房拆除重建,以及局部严重影响安全的C级危房维修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