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从余 蔡宝莹)游荡在漳州、厦门、龙岩等地的汽车租赁公司,以租赁名义开走轿车,随后将车抵押给他人骗取钱财,短短两个月时间竟得手11辆轿车。近日,长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杨某、张某。
4月10日下午,杨某和张某来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丰工汽车租赁服务部,由杨某用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驾驶证,租走一辆黑色轿车。车辆到手后,他们将车上的GPS拆除,并关掉手机,再将车辆抵押给他人,得款16000元。GPS被拆除,马上引起租车行老板的警觉,当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民警经过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杨某、张某,并出动警力布控。
4月21日,杨某、张某在龙海市九湖镇新春村祥泰汽贸车行行骗时被抓获归案。
据查,2015年2月至4月,杨某、张某在漳州、厦门、龙岩等地先后骗租了11辆小车,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