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玺撼)上海市工商局和市审计局昨天签订《建立信息利用共享机制合作备忘录》。市工商局将向市审计局提供“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有关数据信息,包括:本市企业的登记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年度报告信息及工商部门监管信息。市审计局将向市工商局提供其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非涉密)、已公开的本市有关企业的审计结果等信息。
市工商局还将根据市审计局提出的企业族谱分析、生命周期分析、风险防范分析等审计监督业务需求,利用“上海工商信息系统数据应用中心”平台,向对方提供有关数据资源研究成果。
据了解,“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本市各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公示登记、资质、管理等信息的公共平台。全市企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该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接受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