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丽
大约半年前,我们发现10多个月大的儿子有了个小“怪癖”。他常常独自站在12楼的阳台上,把扯下的叶子扔下楼去,自编自导了一出又一出的“落叶雨”。
为斩断这种“恶习”,我们只能对他严格盯梢,或用其他玩具转移其注意力,有时则警告“会有警察叔叔上门来抓你”。几个月后,他对这种“游戏”渐渐失去了兴趣。我家阳台所对应的楼下,再没发生过空降落叶的情况。
可最近,杭州不少居民小区发生此类高空抛物的状况却接连被曝光。从抛出的物品,如垃圾袋、啤酒瓶,甚至大便、卫生巾等,可以推断,抛掷者绝非认知能力尚存不足的孩童,而是个别心存侥幸、缺乏法治观念与文明素养的成年人。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从天而降的生活垃圾,不仅给小区的环境治理带来了麻烦,更让许多居民担心生命安全。
可别小看高空坠物,重力与加速度的存在可以让它们成为置人于死地的“利器”。有科学测算表明,一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则会使人当场死亡。即便没有造成任何人身伤害,各地关于市容环境、生活垃圾等的管理条例中,对于这种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也都有着明确的处罚条款。
只不过,一幢大楼里通常有多个业主,人们很难从已经坠地的垃圾中分辨出谁才是始作俑者,这也使得想要追责高空抛物的行为,存在取证难的困境。有居民建议,在这类事件频发的小区安装摄像头,以便日后调取影像证据,追责到户。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被抓现形,还是问责惩处,都是对高空抛物的一种事后救济。杜绝此类行为,除法律的震慑之外,更需要居民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管好手,迈开腿,把垃圾扔进“对”的地方,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