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陈岩、通讯员曹成刚)昨从省农业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拿出8.43亿元财政资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包括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我省家庭农场总量已达46682个,农民合作社去年底已注册登记504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