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7月1日电(记者张曦)青海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部青海史上“最严格、最规范、最详细”物业管理条例将有效缓解停车难等突出矛盾。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建军介绍,此次颁布的《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车库、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建设单位不得将配套车位出售给业主以外人士,不得以“只售不租”为名拒绝业主承租车位。若再出现小区外车辆满满,小区内停车库空空如也的情况,业主将有权提起诉讼。
此外,《条例》还赋予了业主更多权利: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划定新车位,车辆停车事宜和收费办法,不再是物业说了算,而是由业主大会决定。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岳宏表示,针对临时停车,《条例》也做了明确规定: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邮递、通信等特种车辆及为业主配送、搬家、维修的车辆,在物业区域内临时停放,免交停车费;进入物业管理区临时停车未超过半小时,免交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