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月起全面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随着延庆县2015年再次调整低保标准,本市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实现统一标准,本市5万多名农民低保对象将全部享受和城市低保对象一样的补贴标准。这也意味着,本市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任务目标。
延庆县政府近日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该县将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其中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670元调整为月人均710元,城市低保标准不变。至此,除了东城、西城、石景山3个城区以外,其余13个涉农区县已全部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受城乡二元分化结构影响,本市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之初,存在着制度设计、标准设定等方面的城乡差异。近年来,按照城乡统筹等理念,本市将工作侧重点放在了农村,注重加大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缩小城乡差距。比如,从2011年到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年均增幅约8.14%;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年均增幅约18.8%。仅用4年时间,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距,就从50%缩小到了零。
截至2014年12月,本市城乡低保共有8.57万户、14.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7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55万人。
近年来,本市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时,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综合考虑了公共交通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等因素。北京在全国率先实行的与物价联动调整低保标准制度,更好地保障了低保人群的生活。(童曙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