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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保证执法质量
2015-06-25 08:27:50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发挥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抓手,通过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注重把握“四个节点”,在组织、制度、质量、实效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提高执法质量,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加强机构建设为立足点,确保案件评查组织有力

  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开展,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建立评查组织机构和创新选人用人方法。一是聘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评查工作。在全市率先将高校的知名专家教授聘为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分别任评查工作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及评查人员,提升案件评查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二是扩大案件评查参与范围。将检委办、研究室、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均纳入领导小组,并由主管业务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使评查人员的评查结果有说服力和影响力。三是坚持“四有”原则选好评查人员。对于评查人员,一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二要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三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四要有客观公正不怕得罪人的品格。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已经确定8名案件评查人员,为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以建立评查制度为着眼点,确保案件评查规范有序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制度体系建设,将建立科学合理、健全完善评查制度作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细化规定标准,为评查提供依据。按照“点线面体”相结合的思路,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和《案件质量评查表》,该《暂行规定》以检察工作为整体、以业务部门为辐射面、以办案干警为轴线、以具体案件为实点,对案件的评查原则、标准、程序、范围、内容、方式等均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针对八个办案部门分别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表》,以表格形式对评查标准进行细化,制定评查标准304条。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统一评查尺度。为确保《暂行规定》和《案件质量评查表》的可行性和权威性,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完成初稿后认真与程序法和实体法进行比照,后提交评查小组讨论研究、向办案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后提交检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正式出台实施。三是建立考评激励机制,注重结果应用。以科学合理、便于操作为原则,案件评查按百分制计算,以60、80、90分为节点,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案件评查结果记入被评查部门的业绩考核和相关干警的执法业绩档案,作为部门和干警个人年度考核、评优选优、干部选拔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干警执法办案的积极性。

  三、以评查重点案件为切入点,确保案件评查质量提升

  案件评查将全部案件均列为评查对象,为了使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提高评查质量效果,在评查中将不捕、不诉、自侦、扣押涉案款物等案件作为评查重点,并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评查方法。建立和完善重点评查、专项评查、日常评查相结合的方式,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2013年以来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采取集中、重点、专项评查等形式对各业务部门办理案件评查共计260件。发现并整改文书填写等不规范问题,规范了办案干警的执法质量。二是注重找准关键环节。为保证案件评查质量,要求评查人员以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及制作、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效果为评查关键环节,以一案一表、全部审阅案卷材料的形式进行案件评查工作。三是注重整改落实。案件评查结束后,以“四个一”的形式即每案一报告、每案一反馈、每案一整改、每案一督查来加强案件整改。首先,评查人员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将评查整体情况进行详细记载,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给出质量等级。其次案件管理部门将案件评查结果及时反馈办案部门。再次办案部门根据《案件质量评查表》的反馈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和整改,由办案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反馈案件评查工作小组。最后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将对办案部门和办案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以促进规范执法为落脚点,确保案件评查取得实效

  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到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质量,确保评查的实效性。一是公开通报评查结果,督促干警依法办案。案件评查活动结束,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对整体案件评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评查报告,提交院检察委员会,并在院内网进行公示。通过案件评查使干警时刻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二是查找分析原因,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根据评查小组反馈的情况质量通报,各业务部门认真查找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保障执法的公正廉洁,共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10余件。如公诉部门结合案件评查反馈的情况,根据《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操作规程》、《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了《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内卷管理办法》,使公诉卷宗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延伸评查效果,提高干警执法意识。将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活动紧密结合,引导干警从具体的不规范细节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公正严格文明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新要求。通过案件评查工作,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的执法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证据意识明显增强。

  (作者系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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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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