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杨秀珠的代理律师柯自明(中左)在美国纽约移民法庭等待开庭。新华社记者 王雷/摄
这是2002年在温州拍摄的杨秀珠的资料照片。新华社发
一个体现中美司法合作精神的重大案件又向前走了一步。
9日上午,中国海外追逃“红色通缉令”一号女嫌犯杨秀珠在美国纽约联邦移民法庭出庭,此举意味着杨秀珠“递解出境”,即遣返回国的程序正式启动。但是, 庭审结果显示,此案现已从一件非法移民案演变为“加急政治庇护案”,案情变得更为复杂,将会严重拖延司法程序,遣返过程也可能比较漫长。
中美司法合作使杨秀珠案取得突破
美国是12年前杨秀珠出逃的目的地。原因之一是因为中美之间未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合作水平不高,贪官易在美国容身。
今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的杨秀珠名列榜首。浙江省温州市纪委2004年通报,杨秀珠被查清涉案金额2.532亿元人民币,已追回金额4240多万元人民币,冻结7000多万元人民币资金或房产。
12年前,携巨款潜逃的杨秀珠曾在美国过得很滋润。2003年4月20日,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与家人一起从上海经新加坡逃往美国,并用巨额赃款在纽约购买了五处房产,以“包租婆”身份在纽约过着舒服日子。虽然中国随后就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但美国未给予有力配合。次年,位于纽约曼哈顿西区第29街一个5层建筑的物业经理试图驱逐租客时,租客向美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称物业拥有者是“一名中国逃犯”,这才迫使杨秀珠转移资产及变卖物业,从美国逃往荷兰。
杨秀珠被荷兰警方逮捕后,因中荷之间也未缔结引渡条约,双方就杨秀珠引渡回国一事进行了长期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4年,杨秀珠再次逃往美国,企图再在美过起舒服日子,但中美司法合作取得的进展打碎了其幻想。
今年5月,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纽约办公室发言人马丁内斯表示,自去年6月起,杨秀珠一直被拘押在美国新泽西州哈德逊县惩教中心。由于违反美方免签证计划,杨秀珠被该局羁押,正听候被遣送回中国。马丁内斯强调,“作为外国逃犯,杨秀珠是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执法重点。”
而中央纪委透露,杨秀珠去年从加拿大坐火车入境美国,使用伪造的荷兰护照等相关信息就是中国通过双边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向美方提供的。
鉴于中美之间仍未签订罪犯引渡协议,以违反移民法对中方认定的通缉犯进行控告和遣返,是当前双方在司法方面可以进行合作的一大领域,美国行政当局对杨案的处理手法也体现了美方这一考虑及合作态度。如果美国最终遣返杨秀珠,不仅将是两国合作追逃的一次成功案件,也将为中美司法合作增添新的动力。
杨秀珠已申请政治庇护
9日上午的闭门庭审进行了约半个小时。据了解,杨秀珠已当庭认罪并申请了政治庇护,此进展引起外界密切关注。
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杨秀珠案开庭确实引起外界的高度关注,但该局不掌握9日纽约移民法庭听证会的有关情况。
据当地媒体报道,杨案的具体开庭时间是为9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因案件涉及政治庇护,庭审未对外开放。此次出庭至少意味着杨秀珠的“递解出境”,即遣返程序正式启动。
一般来说,美国移民法院递解出境程序分为主排期、个人排期听证两个阶段。9日的开庭即为杨秀珠案的主排期听证会。如主排期听证存在争议,将举行个人排期听证。
美国移民法规定,下列外国非法移民将会被递解:未持合法签证或者持假护照签证企图进入境者、境内非法滞留者、以非法手段进入境且被移民局查获者、申请绿卡及公民资格但被拒绝者、持有临时居住证但逾期未离境者、违反美国法律且按规定应被遣返的绿卡持有人。
同时,美国移民法也给予非法移民一个机会,其中就包括政治庇护。移民法规定,如非法移民声称被遣返回母国后,可能会由于其种族、宗教、政见、国籍或者是某组织的成员而受到迫害,则可在递解程序启动后申请政治庇护,要求“暂停递解”或“中止递解”。
杨秀珠就钻了这个空子。当地媒体报道称,杨秀珠的律师暗示杨已当庭认罪,并提出了政治庇护申请。相关法庭公开文件对此也予以了证实。
美中新协议对杨秀珠案判决帮助不大
在纽约的一位了解杨秀珠案的匿名资深华裔时政分析人士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如果杨秀珠不愿回国,申请政治庇护是其可以采取的一个最好的拖延战术:通过申请政治庇护,走司法程序,可能大为延缓其遣返进程。
该分析人士称,确认杨秀珠在入境或在美国境内有违法行为,只是遣返的一个前提,是否能够实现最终遣返还需要走很长的法律程序。在美国这个资本主义国家,某种程度上说,金钱是法律的“润滑剂”。进入司法程序后,如果有足够的财力,就有可能驱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将案件“来回转”,只有当资金出现问题时,一些法律程序才可能难以为继。
从申请递交到最终裁决,整个政治庇护申请过程可拖七八年的时间。如移民局在面谈时拒绝申请人,申请将直接转入移民法庭,由移民法官来审理。在纽约移民法庭,这一过程一般为一到两年。即便移民法庭作出拒绝决定,申请人还可上诉,由司法部移民上诉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决,这至少再需两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今年4月份,在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约翰逊访华期间,中美达成一致意见,美方同意精简遣返中国贪官的流程。美国行政部门表示,在收到司法部门发出的有关中国公民的最终递解令后,国土安全部的海关与移民执法局将精简有关遣返程序,同时确保安排定期包机计划,促进遣返工作。对于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中美双方来说,此举称得上是一个重大进步,对于中国追逃贪官也是个重大利好。
但中美双方仍无引渡协议,确实制约了中国的追逃行动。纽约的这位分析人士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迄今没有一个从美国遣送回国的犯罪分子是通过正式引渡程序完成的,即使是被遣返,这些人也基本上都是被劝回国的。
美国同意精简遣返中国贪官流程,显示中国海外追逃追赃网络越织越密,中美司法合作也在不断加强。在此基础上,只要中方提供有力证据,遣返的障碍会有所减少。但美国最终是否遣返杨秀珠及其他中国贪官,不仅要看这些证据是否被美方法律认可,美国还可能因为其他种种理由,不接受或回避中方提供的申请和证据。
纽约的这位分析人士表示,当前在美国追回一个贪官非常困难,需耗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美国精简中国贪官遣返流程对杨秀珠案判决没有太大的帮助,因为精简流程只是奥巴马政府这一美国的行政当局作出的决定,而杨秀珠案的判决权掌握在美国的司法部门手中。当前,杨秀珠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美国的行政部门已无权干涉,决定权掌握在移民法庭的主审法官手中。但中美双方加强司法合作的精神对营造整体有利的遣返氛围是有帮助的。
这位分析人士认为,如移民法庭确认杨秀珠在入境或在美国境内有违反美国法律的事实,比如入境时的护照确为伪造,在当前的环境下,杨被遣返的可能性很高。如最终实现遣返,这将是中国海外追逃行动取得的一大胜利,也可能为与美国及其他国家后续开展类似合作起到引导示范作用。
杨案主审法官判案尺度历来宽松
纽约市联邦移民法庭是全美的最大移民法庭,拥有29名移民法官。负责杨秀珠案的主审法官托马斯·马利根就是这29名法官中的一名。马利根经历丰富,曾当过警察,做过20年的律师。
美国法律规定,移民法官就每一个起案件作出独立的判决是最终裁决,除非被告向司法部的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而历史资料显示,马利根法官掌握政治庇护申请的标准是比较宽松的。美国雪城大学下属的非营利组织“政府档案交流中心”,专门研究官方文告。该中心研究了6年来马利根法官的判决结果,得出“马利根是全美批准政治庇护申请最高的移民法官”的结论,且其经手的移民案件中,69.3%的涉案人来自中国。
2008年10月至2014年9月,马利根法官共审理了1426件非法移民庇护申请案,批准了其中的1234件,涉案人的申请成功率高达86.5%。
代理杨秀珠案的律师是一位给自己取名了个中文名字——柯自明的纽约律师。这位律师经验丰富且手段灵活。柯自明律师楼的材料称,柯自明的主要业务领域为政治庇护和十年绿卡及各类移民的申请,案件成功率很高,在当地业界有很大名气。位于纽约的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庭材料显示,柯自明1998年6月起在纽约州执业,2012年曾被该庭公开训诫,原因包括不当收取保证金、错过多起案件审理时间、无故放弃且不正式撤销所放弃案件等。法庭文件还显示,柯自明不反对这些指控。
该律师楼还表示,旗下律师精通英语和中国普通话、广东话、温州话、福州话、台山话、上海话,而杨秀珠的出生地就在温州。
美国法律规定,在接到申请后45天内进行个人排期听证的第一次开庭,接着在180天内作出决定。如马利根法官作出拒绝杨秀珠的政治庇护申请并发出“最终递解令”,杨秀珠可在30天内提出上诉。如上诉失败,则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将对其执行遣返。
本报华盛顿6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