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日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推出独立合伙人模式。相对传统代理模式,提高商户入网的真实度,降低商户的交易风险等级。
据介绍,独立合伙人模式指支付公司直接与参与收单的从业人员签订相关法律文书,明确法律全责关系,整个收单环节都会受到海科融通的实施监控,达到规范相关操作和减少交易风险的目的。
据海科融通总经理孟立新介绍,目前收单推广模式存在很大问题,“支付公司+代理商”的模式存在中间环节过多的弊端,监管不能到位、利润摊薄,使得目前支付市场乱象屡禁不止。
据悉,海科融通还将独立合伙人模式与旗下总体业务进行整合,根据商户类型以及需求,对众信金融、POS、Qpos等业务同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