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的关键不在官员而在制度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今年高考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接到大量举报河北各级官员将孩子送往内蒙古参加高考的举报电话,后该中心已清退几百名来自河北的“高考移民”。
又是“移民”,又是“官员”,这一则新闻很快成了“替考”事件之外的另一个漩涡,纷纷扬扬,吸引了社会公众广泛的注意力,似乎也成了权力影响高考公平的又一个例证。不过,细察这一事件的究竟即会发现,问题似乎不仅仅在官员送孩子移民,而在何以难于从制度层面禁绝“高考移民”。
报道提及“多名河北官员将孩子送往内蒙古高考”,可遍查全文,只有一个任职承德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执法大队大队长的警察,另一个采访对象“张家口市贾女士”,则并无身份介绍。“官员”云云,其说法主要来自内蒙古一名招考人士的口头表述,“有党委组织部的,公安局的,派出所的,水利局的,还有学校老师等”,“这些公职人员分布在各个行政序列里,以县级公务员居多。”
可见,激起公众义愤的“河北官员”,实际上并非一个庞大的集合体,至多不过是一些基层公务员参与其中罢了。尽管二者之间有很多交叉、重合,但熟悉国内社情民意的人当然不难分辨出“官员”与“公务员”的微妙差别。单纯强调“官员”的身份,似乎并不确切。况且,报道中也一再披露,不少移民家长都是找中介办的移民,若果真是神通广大的“官员”,又何必如此费钱费力?
当然,即便是基层公务员,也不应该钻政策的空子,更不应该上窜下跳找关系、寻门路,让孩子到内蒙古参加高考。但问题是,对于这些初步了解一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又不乏行动能力的公务员来说,其选择“高考移民”并不比一般民众更令人痛恨。很简单,当不同地区之间依然存在畸高的分数线落差时,当民众均苦于这种人为的不均衡时,大家面临的选择困境其实是一样的。
长久以来,毗邻内蒙古的河北考生,不仅面临着“内蒙古诱惑”,同样也面临着“北京诱惑”、“天津诱惑”。如果说入籍北京还属于基本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话,则移民天津、内蒙古,总归还算有路径可循。事实上,这些年来,河北考生借道天津,成功进入理想大学的不在少数。不少人在付出了在天津买房、陪读的代价之后,也部分参与了天津的城市化崛起过程。若只以是非论之,未免简单化了。
民众钻政策的空子固然不对,但首先是有空子可钻,是为什么不及时、尽早堵住空子?高考改革喊了很多年,尽管不乏进步的举措,特别是2015年,国务院层面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比如,参加全国统考的省份从15个扩大到18个,但毋庸讳言,相关改革仍没有完全到位,具体到个别地区的特殊政策、局部利益的取消方面,更是千难万难。
也因此,若想堵住“高考移民”的黑洞,一方面,应该严格相关的约束性政策,尽量维持眼下的“区域性公平”,不使那些高考大省的考生冲击了边疆地区的考试环境;另一方面,还需治本之策,要从制度层面发力,尽快削峰填谷,均衡高等教育资源,实现普遍的教育公平。
说到底,那些找中介移民的公务员,不过是“小公务员”罢了,那些神通广大的官员,往往并不需要如此,他们有的是能力移民北京,甚至移民境外。(胡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