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苟仁金 赵应举)“我们是小本经营,日常开支能省就省,别小看每月这几百元的优惠,我的通讯费和伙食费基本够了。现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又放宽了,我们发展企业的信心更足了!”
贵州点子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喜龙说,他于2013年7月注册公司经营税务代理业务,税收优惠每年给他带来近1.4万元额外收入。
近年来,红花岗区国税局充分利用国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农业生产资料、种植养殖业、残疾人、小化肥生产等特殊群体创业就业,促进更多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彰显了税收的民生情怀。2014年红花岗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纳税人共140054户(次),减免增值税税额3303.42万元。同时,该局还将工作重点放在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咨询上,在汇算清缴2013年、2014年度所得税期间,为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1480户(次)纳税人减免税额41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