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中国观察
陕西省检察机关推行自动轮案制度
2015-06-05 07:13:24
 

  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日前,全省检察机关推行案件分配机制改革,实施自动轮案制度。

  据省检察院案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自动轮案是指各级检察机关将案件办理人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予以编码排序,案件管理部门将本院公诉、侦查监督部门办理的案件直接分配给办案人,以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司法行为。

  为全力推动此项改革,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提早部署。高检院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后,省检察院于今年年初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6月底前在基层院全面推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自动轮案制度,8月前全省推行。省检察院印发了《自动轮案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要求各市分院要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要求各级检察院案管部门积极加强与本院侦监、公诉部门协作,对办案数量、种类进行摸底,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案件类型、人员构成等情况提出具体轮案规则和专人办理案件类别,案管部门据此制定轮案次序,并会同技术信息部门进行系统后台配置和测试,确保轮案工作顺利运行。

  目前,陕西全省111个基层院案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对受理的新案件通过自动轮案制度直接分案到侦监、公诉部门承办人,实现了案件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记者:吕贵民 通讯员:侯江涛)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


编辑:小微

来源 | 陕西日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