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李俭芹)6月2日下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在南宁市举行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合作”签约仪式,此次签约的城市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个城市。记者从南宁中心了解到,从6月3日起,北部湾四城公积金贷款“同城化”全面实施,4市居民可以在任意一座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申请条件:同城化仅限4个城市
今年以来,住建部召开了两次涉及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探索开展住房异地贷款业务就是其中重点工作之一,北部湾经济区的居民们也搭上了这趟“顺风车”。随着四市签约合作,就预示着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的居民即日起,可以向购房地申请公积金贷款。
黄先生是钦州市居民,他在百色工作,并在百色中心缴存公积金。在同城化后,他想在南宁买房,能否向南宁中心申请贷款呢?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分析称,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须都在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内,非四市户籍缴存职工不能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黄先生是不能在南宁和钦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发放贷款:购房地发放为主
李女士在北海中心缴存公积金,由于经常在南宁驻点,她想在南宁购买一套房产,她应该向哪里提出贷款申请呢?南宁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四市公积金同城化方案中,原则上以购房地发放贷款为主。四市居民无论在哪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缴存地中心”)缴存,只要在四市范围内购房,均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称“贷款地中心”)申请贷款,“因此,李女士应该向南宁中心申请”。
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称,中、区直单位缴存职工,如果要在南宁市购房,原则上要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申请贷款。记者了解到,区直中心在5月6日已经开始执行同城化政策。
本地职工优先原则
南宁市民张先生称,4市同城化以后,势必有很多居民来南宁买房,这样一来,会不会导致南宁中心资金紧张,给本土缴存职工贷款造成困难呢?
对于市民的担心,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已经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了。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优先保证本地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当个贷率超过75%时,可以决定暂停发放北部湾经济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改由职工所在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负责发放。
另外,贷款地中心按照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审批,缴存地中心有义务配合贷款地中心核实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