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可)四中院昨天发布,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月,被俗称为民告官案的行政案日均立案6.7件,增幅达68%。
昨日,四中院发布立案登记制实施一个月以来的情况统计。据介绍,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前,该院日均立案6.14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日均立案8.55件。日均立案数增加了2.41件,增长幅度为39.25%。
从立案情况来看,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前两周立案量呈现较强增长,后两周立案量趋于平稳并保持稳定。同时,行政案件增幅明显,立案登记制实施前行政案件日均立案3.98件,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日均立案6.7件,增长幅度约为68%。
四中院分析认为,立案数量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对起诉证据的证明标准降低,存疑立案使得案件数量有所增长。此外,《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原先由各区县法院受理的以区县政府名义办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案件转由该院立案审理,也进一步造成行政案立案数量的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