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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高速收费执行新标准
2015-06-04 01:33:16
 

  本报讯(记者林雍)6月3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获悉,从6月1日起,持有赣通卡的货运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标准由目前储值卡优惠5%、记账卡优惠2%提高为储值卡优惠7%、记账卡优惠4%。

  据介绍,调整后的优惠标准暂执行一年,即2015年6月1日零时至2016年5月31日24时。日前,系统调整工作已经结束,新的优惠标准已经在江西省各个收费站全面启动,持有赣通卡在江西省内高速公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均可享受新的优惠标准政策。


编辑:小微

来源 |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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