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莉)为加强本市校车安全管理,市教委今天要求各区县制定《校车服务方案》,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全面掌握本区域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和校车运营情况;以区县政府为主导,重点解决农村、山区中小学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及时发现学生、幼儿乘坐非法校车的问题,并报告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确保校车安全。
各区县要根据学校分布、需要校车服务的学生人数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制定本区县《校车服务方案》。学校自有车辆运行维护费和租赁车辆租赁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保障。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凡是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及其驾驶员都应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资格,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市教委将于2015年秋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主要内容包括:各区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校车驾驶员审批管理情况、校车档案建立情况、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随车照管人员配备管理情况、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开展情况等。J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