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举行揭牌仪式。
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下设大数据产业处、标准与应用处和数据资源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制定智慧沈阳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制定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统筹推动全社会大数据库建设,组织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