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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建 依法有据
2015-06-02 08:12:34
 

  本报海口6月1日讯(记者杜颖)“从2013年起至今年5月底,我省依据《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共拆除违建780多万平方米,主城区违建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立法角度出发,敢于动真碰硬,我省将不遗余力地为打击违法建筑提供法治保障。

  违法建筑一直是我省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存量大,高层和大面积建筑多,且防控难度也不断增大。从立法层面为查处违法建筑提供保障是我省近年来十分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法制委负责人表示:“早在2012年11月27日,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规定》是省人大常委会的自主立法,也是我省首个出台的专门用于制止和打击违法建筑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而在有了这一法规的两年后,2015年5月27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又表决批准了《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该两项地方性法规共同支撑起打击违法建筑的法治框架,对改善城乡整体面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不可否认,在我省寻求立法保障查处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之严峻。法制委负责人坦言,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于2011年和2012年两次对违法建筑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两份调研报告。调研表明:2006年至2012年间,全省共发现违法建筑多达1.6万多宗,约920万平方米。在这一期间里,我省共查处违法建筑8700余宗约504万平方米,但违法建筑存量仍有7400多宗420万平方米,且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筑在不断增加,屡禁不止。“违建已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侵犯社会公共资源和利益,践踏法律尊严,甚至损害海南的投资环境和国际旅游岛的形象,违法建筑的泛滥状况必须通过立法的不断完善加以解决!”

  法制委负责人指出,在我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中,对违建打击切中要害,可操作性强,内容主要涉及:违法建筑的界定、查处违法建筑的职责划分、违法建筑的巡查和举报制度、违法建筑的查处措施,查封现场和强制拆除的执行程序、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时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查义务,以及政府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将为我省精心部署,采取有力举措,全面深入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打下坚实的基础。


编辑:小微

来源 |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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