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情况”专题通报会上传出消息,本市未来可能对封存职工、新参加工作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允许其在缴存公积金满一定年限后申请“商业银行转公积金”贷款。5月28日上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善公积金制度,扩大受益人群一直是他们考虑的方向。至于上海住房贷款“商转公”,目前处在研究阶段,是一项研究内容,尚无操作细则可透露。
近一半城市未开通“商转公”
在“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情况”专题通报会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在公积金制度改善完善上,上海将扩大受益人群,把在上海工作满一定年限、有长期稳定工作的外来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同时允许缴费职工将公积金作为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尤其将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倾斜支持力度,对购买经适房、动迁安置房、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职工家庭,实行贷款贴息政策,对封存职工、新参加工作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允许其在缴存公积金满一定年限后申请“商转公”贷款。
目前,重庆、石家庄、太原、福州等城市已规定,只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缴纳银行贷款满1年就可以申请“商转公”,但全国有近半数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还未开通“商转公”业务,包括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
根据预测,至“十三五”末,上海市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量将达1.17万亿元,累计发放个贷9180亿元,支持270万户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改善住房条件。
去年沪发放公积金数量减少
根据今年3月底公布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报告称,2014年本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15万笔、472.20亿元,同比减少23.43%、23.16%。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48.51亿元。
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95.55万笔、4095.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2%、13.0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012.00亿元,同比增长12.51%;个人住房贷款率(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82.05%,比上年同期减少2.61个百分点。
2014年本市职工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67.45%,90-144(含)平方米占27.98%,144平方米以上占4.57%;新建住房占43.11%,二手房占56.89%。
数据显示,2014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01万家,较上年增加4.37万家,实缴职工662.84万人,较上年增加65.39万人;当年新开户缴交单位4.84万家,新开户缴交职工89.33万人;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缴存额786.87亿元,同比增长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