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
(2015年5月2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