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凤山) 近日,福州海事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发布《平潭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标志着平潭完成了“十三五”时期防治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
根据《规划》,平潭将在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投入约2.1亿元,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面、设施先进、协调有序、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体系,满足平潭海域污染应急的需求。实现社会清污力量服务完全覆盖平潭港区水域;一次溢油综合清除控制总能力应达1000吨;在气象条件允许情况下,港区内发生船舶污染事故,重要应急力量在1小时以内到达,3小时内有效开展清污或防备行动;港区外近海水域内发生船舶污染事故,重要应急力量能在4小时内到达,6小时内有效开展清污或防备行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