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召开的全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办法。
贵州省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包括“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个部分。政策保障包含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两个部分。户籍制度改革关系到贵州省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关系到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意见》发布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摸清情况,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遵循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客观规律,在2015年底前,根据《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办法。省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增加配套政策的“含金量”,多释放改革的红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吃透政策、把握关键,妥善处理好户籍制度改革中的重点问题;要统筹配套、协同推进,确保各项配套制度有效衔接,把这件关系人民群众的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