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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出台措施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
2015-05-22 19:22:14
 

  近年来,盐池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和《城市新区部分村庄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构筑了全方位的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最大限度的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

  一是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问题。被征地农民以城镇低保最高保障标准为参照,享受生活补助,直至与社会养老保险衔接。同时,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险补助;对参加城乡居民一体化医疗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含大病医疗补助)由政府从2012年至2022年负担10年。被征地农民继续享受退耕还林、草原生态、退牧还草补助政策。

  二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住房问题。按照“一宅一户”的原则,实行“以宅基地换房”政策。根据目前新区被征地农民现有宅基地的实际情况,每户平均可以置换到174平方米安置楼房。同时,对合法宅基地及超出部分的占地,按照水浇地净地11842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

  三是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发展问题。按照就近原则,对被征地农民在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营业性商品房的基础上,给予就业安置,并将被征地农民列入重点就业培训对象,实行订单式培训,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被征地农民优先推荐就业。鼓励被征地农民创业经商,视其资信状况,优先提供贴息小额贷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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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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