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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民营企业逐步进入政府投资行业
2015-05-20 19:41:38
 

  本报讯(记者 陈璠 见习记者贾云娇)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市发改委通过放宽民间投资领域、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供资金支持、减少企业经营负担、推进信息公开等多项举措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据了解,市发改委在广泛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的实施细则,引导民营企业逐步进入政府投资行业和领域。在项目备案或核准、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或生产许可证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同等待遇,会同行业管理部门优化服务工作流程、简化手续,缩短办理时限。2013年以来,市发改委争取国家资金4.45亿元、安排本市配套和专项资金1.10亿元,共计5.55亿元支持本市259个民营经济项目,涉及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高技术产业化、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

  针对民营企业经营负担过重问题,市发改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活动,与市财政部门一起向社会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还编制发布了《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保障消除民营企业进入壁垒。在“天津投资网”发布民间投资动态、投资政策和投资信息,截至目前已推出涉及工业、基础设施、商贸物流、文教卫等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招商项目89个,大都进行了合作洽谈。


编辑:小微

来源 |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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