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19日提交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首次将约租车这一新生事物纳入广州市地方性法规之中,规定约租车要经过审核、拥有许可牌照,且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约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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