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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01:01:06来源:吉林日报
本报讯(张润林周百万)日前,梅河口市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制度建党,制定出台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个实施办法、四个指导意见、四个考评细则”,为各级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遵循,从而在全市形成市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常态。
统领全局有方向。制定了市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将全市党建主体责任分为市级、乡科级、基层党组织3个层级和党组织集体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责任4个层次,形成了市委负总责、市委书记负全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分管领导责任的抓党建工作的鲜明导向。
分类指导有对策。分类制定乡镇街、市直机关、社区及相关单位党组织4个指导意见。分别对市级、乡科级、基层党组织3个层级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如何开展和落实好“两议四抓一述”、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推进村部社区化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从责任区分、任务分配等重要环节步骤进行明确指导。
严格考评有细则。制定了市直机关、乡镇街、社区、相关单位党组织四个层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考评细则。将各层级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各部门各单位评先评优、各级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每个层级考评细则都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过程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执行上不力等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