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需要公众参与监督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至此,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概念退出了历史舞台。
所谓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通常被人们诟病为“制度后门”和“灰色地带”。在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共有非行政许可审批453项。2013年和2014年进行了7轮清理,取消了209项。今年5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剩余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意见。
近年来,老百姓遭遇的办事贵、办事乱、办事难很多与非行政许可审批有关。从实际情况看,由于路径依赖和体制惯性,非行政许可审批已成简政放权改革的暗门,使得前期大刀阔斧的改革成果,被另一种形式所替代和转化。
一方面,与行政许可相比,非行政许可设立的依据层次比较低、设立的程序不规范、不严格。各部门和地方以审核、核准、核查、同意等形式,让行政审批改革出现了“墙内损失墙外补”窘况。另一方面,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存在,直接导致很多不规范行政行为,甚至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有悖于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在政府行为中是一个迫切需要清理和规范的“偏门”。因此,只有彻底砍掉非行政许可审批门槛,才能够让老百姓的办事之路更平坦顺畅,才能够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和压力,也才能够进一步释放社会活力。可以说,国务院此次出台的《决定》的用意正在于此。
政府简政放权,成绩有目共睹。随着社会各项改革都向着纵深推进,简政放权还没彻底到位的现实,仍是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要知道,任何审批往往都伴随收费,都会带来实际的收益。这就导致很多人抱着权力不肯放手,即便要求取消下放审批权,也先放那些利益小、油水少的事项。关键的重要权力,或者合并同类项,或者明放暗不放,或者转移给与自己有关的“红顶中介”。
简政放权的红利,就这样被克扣蚕食,无法落实到市场和民众身上。一方面,由于非行政许可审批种类多、数量多、牵涉的部门多、与审批部门的利益交集多,非行政许可审批不是政府喊停并公布一些取消大类名单就会立刻乖乖地消失的。一些非行政许可审批很可能会有“惯性”,或者会改头换面、名亡实存。另一方面,治审批依赖症,既要解决“不愿放”的问题,也要解决“不会管”的问题。必须从放管两个方面齐头并进加以解决。前者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后者需要扎实推进政府能力建设。而在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价。
只有增加民意评价的权重,让作为服务对象的公众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为难百姓的“奇葩审批”才能越来越少。我们在取缔非行政许可审批时应该有打攻坚战、啃硬骨头的思想,精心谋划,多在细节上下功夫。只有当《决定》的诸多要求“落地生根”时,群众才能真正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吴学安)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